周东飞:当反对浪费遭遇确保卫生
在河西某火锅店,前面客人有些菜还没动过,便转赠给后来的客人,可店里工作人员却称剩菜必须回收后倒掉,结果引发客人与店家的争执。(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B01版)在这场争执中,店家是拿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作为武器的。剩菜必须回收后倒掉,如果是一个一般的表述,倒也没有太大问题。剩菜嘛,吃剩下的食品,大家的筷子都搅动过,自然不宜再给下一拨客人吃。可是,火锅店自有其特殊处,作为原料的生菜在下锅之前自然是干净的,这一桌没动,给下一桌并没有什么卫生方面的障碍。连店家自己也说,只要事前和工作人员沟通一下,点多的菜转赠给其他顾客没有问题。这就出现了逻辑问题,前面说不准转赠是卫生问题,后面和工作人员一沟通就安全了,难道工作人员会变魔术不成?消费者是弱势惯了的,为了几碟火锅配菜也需要引用反对铺张浪费这样的大道理和硬道理。当事的顾客说,完全没有动过的蔬菜就这么扔了太浪费,为什么不能资源回收再利用呢?这样的反问确实很有说服力,但是如果无关节约、环保、低碳这样的宏大主题,顾客是否就没有理由去主张自己应该拥有那几盘配菜了呢?当然不是。不需要反对浪费做理由,仅仅是因为前面的顾客向自己转赠了这些配菜,后面的顾客便因此可以消费这些菜品,而不需要再次向店家付费。没有理由,常识和法律就是理由。店家或许真的有所谓“剩菜必须回收倒掉”的规定,但店规的效力只能及于饭店内部人,而不可能对消费者产生必然的约束力,无论这种规定是否违法。如果店家认为有必要替顾客的健康着想,拒绝一切顾客之间转赠菜品的行为,那么它应当事先将这一规定告知顾客,而不是要顾客去询问店家。一一签订合同当然太不现实了,店家至少应该在大堂和门口等显著位置打出明示,“多点的配菜不得转赠,一律倒掉”。顾客看后好决定是掉头去别家,还是接受这一规定留下来。点菜有学问,点多了吃不了。经营也有学问,其实客人之间转赠配菜的几率并不高。一方拿确保卫生做理由,一方用反对浪费做主张,这场讨论的确相当华丽。但事情简单化一点,就是前一拨客人掏钱买了菜,没动筷子,想给后来的一拨客人吃,后者也欣然接受。本是挺好一件事情,店家非要不同意,就算找来所谓安全卫生的说法,又有多大说服力?尊重消费者的权益,就足够解决问题了,没必要惊动更多大道理。